注塑件检验标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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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布时间: 2022-02-11

成型产品外观、尺寸、配合:
1. 产品表面不允许缺陷:缺料、烧焦、顶白、白线、披峰、起泡、拉白(或拉裂、拉断)、烘印、皱纹。

2. 熔接痕:一般圆形穿孔熔接痕长度不大于5mm, 异性穿孔熔接痕长度小于15mm, 熔接痕强度并能通过功能安全测试。

3. 收缩:外观面明显处不允许有收缩,不明显处允许有轻微缩水(手感不到凹痕)。

4. 变型:一般小型产品平面不平度小于0.3mm,有装配要求的需保证装配要求。

5. 外观明显处不能有气纹、料花,产品一般不能有气泡。

6. 产品的几何形状,尺寸大小精度应符合正式有效的开模图纸要求,产品公差需要根据公差原则,轴类尺寸公差为负公差,孔类尺寸公差为正公差,顾客有要求的按要求。

7. 产品壁厚:产品壁厚一般要求做到平均壁厚,非平均壁厚应符合图纸要求,公差根据模具特性做到-0.1mm。

8. 产品配合:面壳底壳配合:表面错位小于0.1mm,不能有刮手现象, 有配合要求的孔、轴、面要保证配合间隔和使用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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